各学院、各位同学:
2014-2015秋季学期创新教育学分申报工作将在第12周-15周进行。请各学院、活动主管部处按照《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164 号)文件(附件1)做好毕业班学生创新教育学分的咨询、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川大教[2011]164号),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申报的宣传、咨询和审核工作。
2、指导学生填报《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2),要求学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或部处在接收学生申报材料时请一定仔细审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并由学院公示审核结果。
3、请学院在创新学分申报系统中录入规定数据,并填报《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附件3),将纸本文档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望江校区行政楼220室),电子文本发送到贾老师邮箱(jiashunchen@scu.edu.cn)。
二、学生申报程序
1、学生依据《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附件4),填写《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2),
2、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学院或活动主管部处审核;
3、学院将审核结果公示一周;并将学生的相关信息录入《皇冠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系统》;
4、教务处认定后由学籍科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5、若有问题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务管理部门。
附件1 《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 164号)
附件2 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附件3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
附件4 皇冠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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